1. 由于古代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没有见过对方,第一次见面时就要脱光衣服实在有些尴尬。女方父母以此开裆裤作为嫁妆,让女儿在第一次房事时可以减少心理障碍。这也让男方不会因为女方脱光衣服了感到太兴奋而早泄,或者因为害羞而难以正常发挥。
2. 太监自述:净身一般选春末夏初,净身过程要遭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净身的人要像鬼叫似地嚎三四天才能过去。不管一生受多大的坎坷,也要积蓄点钱,把自己丢失的东西赎回来,死以后随身下葬。据说不赎回来,死后阎王爷也不收容,不男不女,六根不全。好心酸的太监。
3. 清朝公主出嫁前,要选出一名宫女充当" 试婚格格",随同嫁妆一起到驸马家。当晚由" 试婚格格" 与驸马同床,第二天回去打报告,内容是驸马的尺寸、硬度、耐力……如果这匹马没啥毛病,公主随后就嫁。我认为可以叫" 相马伯乐"。
4." 入洞房" 的由来:相传在远古的时候,男原始人和女原始人每相隔一段时间就相聚在一起,如果一个男原始人看重某个女原始人时,就会用木棍把她打昏,然后背到他住的石洞里,这就是最早的" 入洞房"。所以结婚的" 婚" 字就是一个女的被打昏了。(好剽悍啊!)
5. 古代剩女要罚款: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娶,女子十三岁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罚款的,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 600 钱;唐代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人家嫁不出去已经够桑心了。你还罚钱。
6. 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 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用铁刷子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7. [古代皇帝避孕]民间有记载,据说藏红花是宫庭传出的秘方,如果皇帝不喜欢某个被宠宫女,会让太监把这个宫女倒挂起来,用藏红花液清洗下身,据说可将宫女体内的 ** 洗干净,还有野史说以前皇帝宠幸妃子后,太监就会帮那女的推拿,确保皇帝 ** 不留在那女的体内,这样起到避孕效果。
8. 古代纳妾的数量也是有规定的,《春秋公羊传》称" 诸侯一聘九女",诸侯只可娶九个女人。在汉代,除非你有特殊的贡献,才可以娶到八个妾," 功成受封,得备八妾";一般的官员最多娶妻妾三个而已,汉代史学家蔡邕称" 卿大夫一妻二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个小老婆也是不行,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
9. 清宣统二年正月初八日(1910 年 2 月 17 日),涧壑村农家薛姓 8 岁童养媳李福珍生下一个男孩子,其夫薛子道当时 9 岁。男婴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只是体型极小,乳名贵民,学名万春。这是迄今全国范围内发现生育年龄最小的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