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很多神秘现象和未解之谜,人体自然就是其中一个。什么是人体自燃呢,人体自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甚至可以烧化为灰烬,但周围的东西(包括可燃物体)却可以没有烧掉,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常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因为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尸体产生易燃气体;人体内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也可能是内火……
但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这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